财产保全的时间计入审限么
财产保全是一种司法措施,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冻结或监管,以确保在诉讼程序中能够满足债权人的债务要求。在许多司法制度中,财产保全的时间是否计入审限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的司法制度和法院有不同的看法。有些地方认为财产保全的时间应该计入审限,因为财产保全是作为诉讼程序的一部分进行审理的,应当视为诉讼程序的一部分。而另一些地方则认为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应计入审限,因为财产保全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不应该对债权人的诉讼权利造成影响。
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中,对于财产保全的时间是否计入审限也有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不停止诉讼时效的计算。”可以看出,我国法律规定了财产保全的时间不计入审限,这也是出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考虑。
所以,不同地方及不同司法制度对于财产保全的时间是否计入审限有不同的看法。但在我国法律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财产保全的时间不计入审限。这也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债权人在诉讼程序中能够获得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