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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复议怎么提出
发布时间:2024-02-05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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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复议怎么提出

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手段,用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全申请人在诉讼期间可能受到的损害。财产保全复议则是指当事人对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作出的裁定不服,以及对对请求支付保全担保的裁定不服时,可以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出复议。

财产保全复议的提出,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一、符合法定条件,即财产保全复议的提出必须是在法定的复议期限内进行。

二、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需要书面向负责审查复议的法院提出复议申请,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基本情况,要求复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以及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等。

三、携带相关证据,当事人在提出复议申请时,需携带与复议理由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法院审查。

四、法律援助申请,当事人若无法自行完成复议申请程序,可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由法院指定的律师代为办理。

在提出财产保全复议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当及时咨询律师,以免耽误申请。

最后,要提醒当事人,财产保全复议申请的结果不可能事事如意,但只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就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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