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尚未开始或者开始后未予支持的阶段,为了保障债权人在诉讼中取得有效执行结果而提出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在案件发生后,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债务人在接到法院通知后,财产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在债权确认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起诉请求法院判定债权或者债务关系的纠纷,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一般起诉。
诉前财产保全后是否会一般起诉呢?答案是:一般情况下,诉前财产保全可以后一般起诉。但是,应当重申的是,诉前财产保全并不是一定会导致后一般起诉的,在特定情况下还是有可能不会一般起诉的。比如,债权债务关系已经不存的情况下,债权人在获得财产保全后不会一般起诉。此外,还有一些法律规定的财产保全中止一般起诉的情形,比如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一般起诉的情形下。
此外,应当指出的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获得法院支持后一般起诉,不会对债权人的诉权构成绝对保护效应。虽然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比较有力的保全措施,但是其本身并不会对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产生决定性影响。在一定的程度上,债权人在获得财产保全后一般起诉是有利于维护和实现自己的权益的;但同时也应当看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于案件的处理和判决是有着很大的影响。
总的来说,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有力的保全措施,可以保障债权人在诉讼中取得有效执行结果。在获得财产保全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一般起诉请求法院判定债权或者债务关系的纠纷。当然,诉前财产保全并不是一定会导致后一般起诉的,还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法律规定的财产保全中止一般起诉的情形等。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债权人在获得财产保全后要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不能片面地依赖于财产保全措施的力量来解决问题,应当充分利用法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同时也应当积极寻求和其他相关证据的调查和取证,以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