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转移保全协议书
鉴于〇〇(男,身份证号:**************)和〇〇(女,身份证号:**************)双方于〇〇年〇月〇日在〇〇市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现因感情不和,为维护双方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男方有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部分,女方同意男方处分。具体转移金额为:〇〇元。
二、男方在转移共同财产前应当书面通知女方,女方有权提出异议。如果女方提出异议,男方应当停止转移行为。
三、双方同意以个人名义出资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并将该财产的出售款项存入双方约定的指定账户。
四、双方同意在婚内财产转移过程中保持相互信任和合作,共同维护家庭和和睦。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的效力包括但不限于财产转移后适用,双方在被强制执行时应当积极配合。
七、本协议涉及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〇〇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动解除。
本协议书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经双方确认无误后,自愿签订。
男方:(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女方:(签名)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