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可在借款合同中加入财产保全条款,以便在纠纷发生时及时保全借款人的财产。以下是一份民间借贷财产保全的模板,仅供参考:
申请人(出借人):
被申请人(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拖欠借款一事向法院提起诉讼,现申请人在此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被申请人拖欠申请人人民币(具体数额)元,数额巨大,为确保我方的合法权益,现申请财产保全。
1. 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具体地址);
2. 被申请人名下的汽车(具体车型和车牌号);
3. 被申请人名下的存款(具体银行和账户)。
1. 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
2. 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冻结;
3. 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扣押。
1. 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财产保全申请;
2. 申请人提供相关的借款合同、欠条等证据材料;
3. 申请人提供被申请人财产保全的具体目的和事实依据。
自法院受理申请之日起,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即进入保全状态,保全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为(具体期限),期满自动解除保全。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具体日期)
以上仅为一份民间借贷财产保全的模板,实际操作中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双方应当签订清晰明确的借款合同,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能够及时保全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