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司法机关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障执行申请人债权的一种法律手段。在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以确保债权的最终实现。而房屋公积金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其能否被冻结就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大部分情况下,房屋公积金是不能被冻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和利息,不得用于支付赡养费、抚恤金、赔偿金和执行债务。这就意味着在执行程序中,法院是不能直接冻结被执行人的房屋公积金的。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房屋公积金是可以被冻结的。比如,被执行人提供虚假情况的,法院有权对其进行财产保全,包括冻结其房屋公积金账户。又如,被执行人的行为给申请人造成了重大损害,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也可能会对被执行人的房屋公积金进行冻结。
总的来说,财产保全是否能冻结房屋公积金,是一个在法律解释和适用上都存在争议的问题。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进行裁决,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可以冻结房屋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