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先生/女士:
鉴于您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人申请,贵公司作为保全财产的法院指定的保全财产保全人,在保全期间应严格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对财产实施保全。
一、依法责令贵公司立即查封/冻结申请人提供的财产保全标的,并依法向法院提供财产状况报告;
二、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实施财产保全的公告送达程序;
三、保全期间不得擅自处置被保全的财产,不得将被保全的财产转让给他人或者采取其他使被保全财产价值减少的措施,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供保全执行报告,并按照法院要求将出具的财产保全情况回执书及时送达至本院。
请贵公司务必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履行职责,并确保财产保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保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以便法院及时协调解决。对于贵公司配合人民法院工作的,我们将给予嘉奖;对于拒绝执行或者违反执行纪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回执。
贵公司(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