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衡水市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财产保全公告,对涉及案件的相关财产进行了冻结保全。为了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查询相关信息,现将公告内容公布如下:
根据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冀02执保17号《财产保全裁定书》,即日起对被申请人李某某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内资金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3个月。冻结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整。
若有相关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需查询冻结情况,请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据向衡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查询。
地址:衡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xxxx路xx号)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1. 请携带有效证件办理查询手续。
2. 查询需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以上为衡水市人民法院发布的财产保全公告查询相关内容,希未能够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便利,让公正正义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