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账起诉是指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定债务人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
而财产保全是指当债权人在诉讼中有理由怀疑债务人可能转移、隐匿、毁损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使债权人的执行权利受到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不会被转移或毁损。财产保全的方式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此时,债权人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的嫌疑,或者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执行权利。
一旦财产保全申请获得法院的支持,法院会发出财产保全裁定书,并通知债务人。在财产保全的期间内,债务人不得处分被财产保全的财产。如果债务人违反了财产保全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财产保全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在起诉时债权人还可以请求法院将财产保全措施确认为最终执行的措施,这样一旦诉讼胜诉,法院就会直接将财产保全的措施转化为执行措施,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