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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没有钱能做财产保全吗
发布时间:2024-02-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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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没有钱能做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一种司法救济措施,指在诉讼期间或者案件审理期间,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全被告的财产,以确保申请人胜诉后能够得到足额的赔偿。通常情况下,被告的财产多以现金、银行存款、动产、不动产等形式存在。但如果被告没有足够的现金或者可变现的资产,那么财产保全是否还能够有效实施呢?

在对方没有足够现金或者可变现的资产的情况下,财产保全依然可以实施。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要求被告提供担保物或者第三人提供担保,来弥补被告自己没有足够财产的情况。担保物可以是有价证券、房产证、存折、保单等有价物品,第三人提供担保则需要第三人具备经济实力并愿意为被告提供担保。

如果被告确实没有任何财产,也没有第三人能够提供担保,那么财产保全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但即便如此,申请人依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可以通过证据保全,即在案件审理期间,为了保护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法院可以责令被告保存证据;还可以通过限制被告人员出境的方式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对方没有足够的财产并不意味着申请人无法进行财产保全。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可以放心,即便对方没有足够的财产,财产保全依然可以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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