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保全案件中,申请继封的时间是非常重要的。继封是指在申请人首次申请保全措施被法院准许后,又有新的证据或者新的情况出现,需要对原保全措施进行修改或者增加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诉讼请求权利人可以在法院裁定财产保全后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继封。超过该期限的,必须有合理的理由,经法院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继续申请继封。
此外,申请继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定财产保全的事实依据有变化的;二是原裁定财产保全的金额不足以保全债权的;三是原裁定财产保全的方式不当或者不适当;四是有新的情况发生,需要变更财产保全的。
在申请继封时,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文件。法院将在收到申请后,依法审查后作出裁定。如果申请人不满意法院的裁定,可以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总之,财产保全继封的申请时间是有明确规定的,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条件进行申请,并适时提供证明文件,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