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们是申请人(甲方)和被申请人(乙方)双方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我们已达成离婚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
然而,在离婚协议达成后,乙方拖延不履行财产分割的约定,导致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鉴于此,甲方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具体财产保全请求如下:
一、请求法院责令乙方立即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的过户、划分及清偿债务事项;
二、在乙方未能履行上述约定前,请求法院冻结乙方的银行账户及其他财产,以确保甲方在离婚案件最终审结时能够顺利获得应得的财产份额;
三、甲方在此提供乙方财产保全的担保物或担保人,并愿意承担因申请保全而可能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接受法院的监督管理。
为证明上述事实,甲方已准备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请法院对甲方的申请予以审理并依法支持。
特此申请。
申请人:(甲方签名)
申请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