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相关资料,我爱卡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鉴于本案尚无裁判,为了确保诉讼标的的执行,确保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我们已向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在此,特向您发出本提示函,希望您能够积极配合和提供必要的信息。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您有权了解我方所申请的财产保全事项,并有权提出质证。如果您对我方的申请有异议,或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在接到本提示函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开庭前将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其次,请您配合法院的财产保全工作。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同意我方的财产保全申请,我们可能会根据法院的决定对相关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操作。在此过程中,我们希望您能够理解和积极配合,在法院的指导下保护好相关财产,并不得擅自转移、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相关财产。
最后,我们希望您能够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在财产保全期间,可能需要您提供相关证据以协助法院审理本案。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您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您对本提示函内容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同时,我们也希望本次诉讼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公平公正地进行,并期待您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相信,在双方的合作下,一定能够达成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再次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此致
敬礼!
日期:
我爱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