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通知是指法院在诉讼程序中,为了保全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通知被保全人的一种法律程序。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财产被保全通知的方式。
书面通知是最常见的一种通知方式,法院会通过邮寄、送达等形式向被保全人发出保全通知书,告知被保全人的财产已经被法院予以保全,被保全人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异议。被保全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如不同意财产被保全的决定,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会以公告形式向被保全人发出保全通知。公告通知一般用于被保全人身份不明或者无法联系到被保全人的情况。被保全人可以通过公告通知上的联系方式或到法院查询的方式了解到财产被保全的情况,并提出异议。
口头通知是最不常见的通知方式,一般只适用于特殊情况,比如被保全人无法收到书面通知或者无法看懂书面通知的情况。法院会派员亲自通知被保全人,告知财产已被保全并告知被保全人的相关权利义务,被保全人可以当场提出异议,也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提出异议。
财产被保全通知方式通常是书面通知、公告通知和口头通知这三 种方式。无论哪种通知方式,被保全人都应该保持关注,并及时了解保全通知的内容,以便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保全提出异议或者采取相应的行动。另外,对于任何财产被保全的事宜,被保全人也可以咨询律师或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以获得更多的法律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