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XXX,因与被申请人YYY结婚多年,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为避免夫妻双方冲突,特向贵院申请离婚诉讼,并提出以下财产保全申请: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XXX,性别:男,年龄:XX岁,职业: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YYY,性别:女,年龄:XX岁,职业: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三、财产状况:
我与被申请人结婚多年,共同积累了一定的家庭财产。由于感情破裂,被申请人可能会转移、隐藏、虚报财产情况,为此,我特向贵院申请对以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1. 对夫妻共同存款进行保全,禁止被申请人擅自支取或转移夫妻共同存款。
2. 对夫妻共同房产进行保全,禁止被申请人擅自变卖或转让夫妻共同房产。
3. 对夫妻共同车辆进行保全,禁止被申请人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车辆。
四、申请理由:
由于感情破裂,被申请人可能会利用财产转移、隐藏等手段,致使我在离婚诉讼中无法获得应有的财产,为维护我在离婚诉讼中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对上述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我在离婚诉讼中的合法权益。
五、申请事实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申请人有权在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六、申请结果:
1. 对夫妻共同存款进行保全,禁止被申请人擅自支取或转移夫妻共同存款。
2. 对夫妻共同房产进行保全,禁止被申请人擅自变卖或转让夫妻共同房产。
3. 对夫妻共同车辆进行保全,禁止被申请人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车辆。
七、申请人联系方式:
地址: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邮编:XXXXXXXX。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