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确认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对一些权利争议进行确认的一种司法行为。而财产保全是指在一审诉讼开始后,当事人或者其他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损害,有可能导致财产难以执行,有理由相信对方恶意迟延或者有其他借故拖延执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一种措施。
就司法确认能否申请财产保全问题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受理财产保全申请后,可以依法在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决定财产保全。如果当事人主张的权利受到确认后不便执行的,可以在对被告要求其履行义务或者偿付损害赔偿金的诉讼中依法申请财产保全。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保全财产所依据的主张现实可能成立的。
综上所述,司法确认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主张的权利受到确认后不便执行时,可以在财产保全申请中提出,并依法获得法院的支持。当然,在进行申请时,当事人需要确保其所依据的主张现实可能成立,并在法院的审查中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希望广大当事人在面对司法确认与财产保全问题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