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财产保全是诉讼程序中常见的一种财产保护措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保全的财产范围涉及哪些呢?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被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这些财产可以是现金、存款、有价证券、房屋、车辆、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形式的财产。
其次,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还包括被申请人享有支配权、占有权并对其负有履行义务的财产。这就意味着,即使财产不在被申请人的直接占有和支配之下,只要被申请人对其有权利和义务,也可以纳入财产保全的范围。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有限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权属于财产的一种,因此被申请人名下的股权也可以纳入财产保全的范围。这为申请人在诉讼中有效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
最后,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还包括被申请人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各种形式的权利,这些权利的保全也在财产保全范围之内。
总的来说,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被申请人名下的各种形式的财产,包括现金、存款、房屋、车辆、股权、知识产权等。这些财产的保全能够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全程序在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