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得到实现,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一种诉讼行为。根据具体的情况,财产保全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财产保全令。财产保全令是指在诉讼程序中,法院根据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或者依法认定需要保全的情况,向被申请人发出的一种法律文件。财产保全令是法院保全诉讼财产的一种具体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人的利益,防止被申请人的行为损害债权人的权益。
第二类是财产保全协议。财产保全协议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在诉讼程序开始前或者进行过程中,通过协商达成的一种保全财产的协议。在财产保全协议中,债务人同意将其财产交付给债权人或者提供担保,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得以实现。财产保全协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化解债务纠纷,促进双方和解。
第三类是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诉讼是指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一种诉讼行为。在财产保全诉讼中,债权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拒不履行金钱债务的行为,同时须要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