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费能不能退
财产保全费是指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强制保全所发生的费用。在司法保全中,财产保全费是由申请执行人预先垫付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人对财产保全费的付费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被申请人承担财产保全费,但是,请求解除保全的,经裁定解除保全的,或者宣告确有理由不同意施行保全措施的,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这就意味着,如果被申请人请求解除保全措施,经裁定解除保全,或者法院宣告确有理由不同意施行保全措施,那么财产保全费就应当由申请执行人来承担。
因此,财产保全费能不能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如果符合上述规定,被申请人可以主张退还财产保全费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司法保全程序相对复杂,如果对相关法律不了解,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