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司法救济措施,用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确保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不会将财产转移或变卖,导致债权人无法执行判决。在申请债务诉前财产保全时,债权人需要提供一份担保书,以确保在诉讼失败时能够承担被执行的责任。以下是一份债务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的样本:
甲方(债权人):
乙方(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甲方因乙方拖欠债务而向法院申请债务诉前财产保全。乙方为保证债务诉前财产保全的执行,特此与甲方签订本担保书,承诺如下:
1. 乙方将其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作为担保财产,保证在诉讼过程中不会将其转移或变卖。
2. 如甲方因乙方拖欠债务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乙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被执行的责任。
3. 本担保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债务诉前财产保全执行完毕之日止。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签名)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签名) 日期:____________
本担保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1. 甲方在签订本担保书前,应当对乙方的担保财产进行核实,并确保其价值足以保证债务诉前财产保全的执行。
2. 乙方应当如实申报担保财产的真实情况,并对担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3. 如乙方违反本担保书的约定,导致债务诉前财产保全无法执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债务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是保护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债务人和担保人都应当谨慎对待,确保担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以保证债务诉前财产保全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