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财产保全费用咋交
在执行程序中,为确保执行的顺利进行,法院可能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冻结保全。这就需要被执行人承担一定的冻结财产保全费用。
冻结财产保全费用应如何交纳呢?以下我们将详细介绍:
1. 费用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冻结财产保全的费用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具体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评定。一般来说,费用包括保全费、公告费和执行费。
2. 交纳方式
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可以选择自行交纳保全费用,也可以委托法院代为交纳。如果选择自行交纳,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应的费用存入指定的账户,并将存款凭证和交纳通知书送达法院;如果选择委托法院代为交纳,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
3. 费用减免
对于贫困的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冻结财产保全费用。法院将依法审查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可以减免一定比例的费用。
4. 须知事项
在缴纳冻结财产保全费用时,被执行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及时缴纳,确保缴费通知书上的交款期限不要过期;
(2)在缴费时务必凭借法院的缴费通知书前去缴费,不要随意将款项存入他人账户;
(3)妥善保管缴费的凭证,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
总之,在冻结财产保全的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需要按时足额缴纳冻结财产保全费用,以确保程序的正常进行。同时,在缴费时需谨慎操作,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