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在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三条。
在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了当事人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请求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诉讼胜诉后能够执行判决。
在第一百四十八条中规定了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的受理条件和程序。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存在逃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以及财产保全的紧急性。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至第一百五十三条则具体规定了财产保全的方式和程序。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同时,对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属实。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了申请条件、程序以及保全方式等方面。在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诉讼胜诉后能够顺利执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