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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提出期限
发布时间:2024-02-28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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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标的的实现,对被告财产采取临时性措施的一种法律制度。对于申请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当事人来说,需要注意提出期限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要求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的,应当在起诉前或者在起诉之日起15日内提出申请。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出期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申请人无法得知被告财产情况,需要花费较长时间进行调查的。

2. 申请人因故无法及时提出申请的。

3. 其他严重影响诉讼权利的情形。

在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中,提出期限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申请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审理进程,甚至可能影响到申请人的诉讼权益。

因此,当事人在申请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提出申请,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出期限的,也要尽快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和提供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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