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是指保全申请人在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时,提供担保物品作为保全措施实施的担保措施。财产保全担保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担保法》和相关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可以采取提供担保物品、提供保证金、提供保证人等方式。担保的形式和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担保法》对财产保全担保作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担保的种类、形式、权利和义务等。担保的种类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保函等。担保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默示形式。担保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方式承担担保责任。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对财产保全担保作出了相关司法解释,对保全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物品的要求、担保人的条件、担保物品的变更等方面作了细致的规定,为财产保全担保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
总之,财产保全担保的法律法规是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必须遵守的规定,对于保全申请人和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保障了申请财产保全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