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是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书面申请。但有时候因各种原因,申请人可能需要撤回财产保全申请。那么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书应该怎样写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书同样需要书面形式,并且需要载明撤回申请的原因。在书写过程中需要注意语言简洁明了、表述清楚。
在开始书写时,需要在纸张上方标明“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书”字样,并在下方注明具体日期。然后署上申请人的签名,并注明单位(如有)。
1. 首先在正文部分,明确表达撤回财产保全申请的意愿,可使用诸如“本人因某某理由,特此撤回财产保全申请。”的表述。
2. 然后需要简要说明撤回的原因,可能是案件进展情况的变化、申请人自身情况的变化等。需要说明清楚且可信。
3. 最后,要在末尾表明再次感谢法院对申请人的支持与理解,并表示对法院工作的配合和感谢。
书写完成后,需要将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书交由申请人本人或代理人亲自送达法院,如条件允许可进行挂号送达,以确保法院收到撤回申请。
总的来说,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书需要注重语言的方式和格式的规范,并且要在内容上说明清楚撤回的理由,以示诚信。最后需要申请人本人或代理人亲自送达法院,确保法院收到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