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化城市,拥有完善的仲裁保全制度,对内地财产的保全程序也有具体的规定。
首先,申请程序。根据《香港仲裁条例》的规定,申请人可向香港法院提交有关内地财产的保全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保全申请书,包括保全的理由、证据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等。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保全的金额、方式和时间等相关信息。
其次,申请条件。根据《内地事务司法协助条例》规定,申请人需要证明该保全请求与正在进行的香港仲裁相关,并且该仲裁与内地相关。同时,申请人还需要证明在内地申请保全不方便或不可行。
再次,程序办理。一旦申请被法院受理,法院将根据《内地事务司法协助条例》的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将发布保全令,并要求内地有关机构或个人提供配合。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内地有关机构或个人提交保全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
最后,效果和应对。如果内地有关机构或个人不执行保全令,将面临法律制裁。而被保全财产所有人可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出异议。如果对保全令不满意,也可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
综上所述,香港对内地财产的仲裁保全程序确保了仲裁裁决的有效执行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内地财产的保全提供了明确的程序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