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向法院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判决的执行,防止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财产,导致无法执行判决的情况发生。
那么,财产保全申请书是由谁下发的呢?一般来说,财产保全申请书是由原告或其代理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审核后下发给被告。原告需要在申请书中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依据、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法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会下发财产保全申请书给被告。
被告收到财产保全申请书后,有权向法院提出回应并申请解除保全。法院将根据双方的申请和证据进行审查,最终决定是否批准财产保全措施。
总的来说,财产保全申请书是由原告向法院提出申请后,经法院审核批准后下发给被告的。财产保全程序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旨在保障诉讼的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