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申请人,因贵院于××年××月××日受理对我人民币××万元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理,裁定于××年××月××日对我进行了财产保全执行。对此,我表示非常不满,并据此向贵院提出以下异议申请:
1、执行标的与事实不符。
我在财产保全案件中所涉及的款项并非全部属实,其中包括××元系他人所欠或为其他债务所得,另外××元已经偿还。因此,贵院对我人民币××万元进行财产保全的部分款项不符合事实。
2、我有能力履行债务。
确认我与债权人并无实质纠纷,我确有足够的能力及措施执行对债务人的担保责任,故财产保全对我财产的查封、冻结应当解除。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现申请贵院对××万元财产保全裁定予以撤销,并恢复我的财产自由。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