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杭州法院财产保全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4-03-05 18:40
  |  
阅读量:

尊敬的申请人:

根据您的申请,我院于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秒立案受理了您申请对被申请人XX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现依法向您告知如下事项:

一、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名称)XXXX,性别XXXX,年龄XXXX,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XXXX,家庭住址(住所地)XXXX。

二、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XXXX,性别XXXX,年龄XXXX,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XXXX,家庭住址(住所地)XXXX。

三、财产保全的事实:根据您的申请,我院已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XXXX保全措施。

四、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X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

五、财产保全的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秒起,XXX(财产保全的内容)。

六、财产保全的方式:我院已XXXX(财产保全的方式)。

七、申请人履行担保的方式和期限:您应当在X日内向我院提供XXXX(担保措施),逾期未履行的,视为自行撤销财产保全申请。

八、财产保全的申请变更和撤销:您可以在财产保全决定作出之日起XXX日内,申请变更财产保全的措施,如您变更或者撤销了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向我院提供变更或者撤销申请的书面材料。

九、财产保全的申诉渠道:如您对我院裁定的财产保全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XXX日内向我院申请复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复议。',

特此通知。

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

XXXX年XX月XX日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