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一直致力于保护和维护公民的财产权益,财产保全工作成效显著,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财产保全是司法机关通过法律手段保全债权人的权益,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保障判决或裁定的实现。江苏高院将财产保全工作纳入审判执行全流程管理范畴,形成了工作政策、操作规程、技术规范、作风建设、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的有机统一。
首先,江苏高院在财产保全工作上注重前置预防。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鼓励债权人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以尽早保全证据,加大对被告的压力,防止被执行人的财产转移。其次,高院加强对执行案件的监督管理,确保执行程序公开、透明、公正。
江苏高院还建立了财产保全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落实到人,抓好每一起案件的每一项工作,力争让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妥善解决。同时,高院还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对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推进财产保全工作中,江苏高院还注重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协作。与公安、检察院、税务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违法行为。同时,高院还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
可以说,江苏高院在财产保全工作中做了大量的有益探索,通过不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在今后的工作中,高院将继续积极探索财产保全新模式,推进执行工作改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