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告知书有公章吗
财产保全告知书是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程序时发给被执行人的一种通知书。财产保全告知书一般由法院出具并加盖法院公章,通知被执行人对其进行的财产保全措施。这样做主要是为了证明该通知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因此,财产保全告知书通常会加盖法院的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的决定书必须加盖发出法院的公章。而财产保全告知书作为一种通知书,也应当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因此,财产保全告知书在发出时应当加盖法院的公章。这样一来,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便能够确认通知的合法性,也能够更好地配合法院进行后续的财产保全程序。
此外,财产保全告知书上的公章还能够证明该通知书的真实性,避免通知书被伪造或篡改。同时也能够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财产保全程序能够在合法的程序下进行。
因此,在法律上,财产保全告知书是应当加盖法院公章的。这样一来,财产保全告知书在发出后便具有了法律效力和证据效力,能够更好地发挥其通知和警示作用,保障了财产保全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