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尚未开始或者诉讼请求尚未确定前,为了保障诉讼请求的实现,请求人因被告有变卖、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申请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一种诉讼制度。诉前财产保全的目的在于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障在诉讼请求获得法律保护之前,涉案财产不被变卖、转移,确保在最终胜诉后能够得到实际执行。
一般来说,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诉讼程序正式开始前向法院提出的,但是也有部分情况下,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之前,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来避免诉讼请求的实现受到影响。对于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以及证据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会裁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全被告的财产。
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财产性诉讼案件以及部分非财产性诉讼案件。在财产性诉讼案件中,如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请求确认权利、请求返还财产等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来确保最终获得法律保护。而在非财产性诉讼案件中,如请求确认婚姻关系、确认民事行为效力等情况下,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需要注意的是,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被告有变卖、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申请人应当据此提出请求,并承担举证责任。同时,申请人提出的证据应当具有抗辩能力,即能够使法院相信被告确实存在变卖、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性。否则,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财产保全的申请。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即时进行审查,并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裁定,视情况可能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在裁定作出后,法院会通知被告并将裁定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裁定后必须配合执行,否则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保护申请人的诉讼制度,通过此制度申请人可以在诉讼程序正式开始前保护被告的财产不受侵害,确保最终获得法律保护。但是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被告有变卖、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性,同时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会裁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全被告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