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抵押费是指在执行程序中,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并将其登记在司法行政机关或登记机关备查的一种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财产保全费用由申请保全的一方承担。那么财产保全抵押费具体是多少呢?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保全抵押费用是根据被保全财产的价值来计算的。具体计算方法一般为被保全财产价值的一定比例,比如1%。也就是说,如果被保全的财产价值为100万元,则财产保全抵押费用为1000元。不过,由于不同地区、不同法院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具体费用标准还需以当地法院的规定为准。
另外,财产保全抵押费用的支付方式一般是由申请保全的一方先行垫付,待案件最终结案后再由被保全的一方承担。如果在结案后被保全的财产无法满足全部支付的,也可以部分支付或者申请分期支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财产保全抵押费用并不包括法院执行费、执行程序费、公告费等其他费用,这些费用需要另行支付。
总的来说,财产保全抵押费用的确定是根据被保全财产的价值来计算的,具体费用标准还需以当地法院的规定为准。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支付一定比例的被保全财产价值作为抵押费用,待案件结案后再由被保全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