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对被申请人的房屋进行保全,请贵法院审理并依法予以支持。
具体申请如下:
一、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保全价值为人民币(具体金额),由贵法院指定的保全祥体(包括但不仅限于):
1.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房屋,保全期限为90日;
2. 被申请人不得处置或转让房屋,不得将房屋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房屋的产权;
3. 贷款购房已还清的情况下,可以销毁,保全期限为90日。
二、请求贵法院依法批准保全措施,并指定贵法院的执行法官或法院指定的其他人员对上述保全措施加以实施。
三、在保全期间,申请人有权随时向贵法院申请调查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并追查其财产。
此致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