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申请人X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址XXXXX,系XXXXX公司/个人,因XXXXX一案,依法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一、申请理由:
申请人XXXX于XXXX年XX月XX日与被申请人XXXX(公司/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应当于XXXX年XX月XX日将借款本金XXXX元及利息XXXX元共计XXXX元归还申请人。然而,经催告被申请人XXXX,其仍未按约定履行,故申请人XXXX仅能通过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财产保全的方式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请求法院裁定如下:
(一)对被申请人XXXX的银行存款XXXX元予以保全,限定被申请人XXXX提取存款的方式和期限;
(二)对被申请人XXXX名下的房产进行查封,限制其房产买卖和转让的方式和期限;
(三)对被申请人XXXX的其他财产予以查封,限制其处置的方式和期限。
财产保全期限为XXXX个月,即XXX年XX月XX日至XXX年XX月XX日。
三、申请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人XXXX的财产状况属于XXXX(自报)。
四、证据:
1. 借款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 催告函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的诚信承诺:
申请人XXXX在此向贵院做出如下承诺:若因此次诉前财产保全损害到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XXXX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