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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财产保全后 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7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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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先生/女士:

根据法院的支持,我们已对您的财产进行了保全。保全裁定书已经生效,为了确保执行顺利,我们特此通知您,请您务必配合我们的执行工作,不得私自处置涉案财产。

1.请妥善保管好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文件,并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将套用您的资产清单以及价值鉴定表等相关材料提供给我们。

2.请确保涉案财产的完好无损,不得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3.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将财产的具体位置提供给我们,并配合我们进行保全封存。

4.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协助。

5.如您对本通知书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方提出书面意见。

请您认真履行以上义务,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执行单位:

执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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