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请求财产保全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请求的实现, 请求法院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一些措施,以保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不转移、隐匿、毁损或者以其他方式变卖、转让、侵占、质押、抵押被执行人的财产, 给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实现带来障碍,从而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那么,官司请求财产保全需要什么呢?
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确实存在紧急情况或者存在一定的可能性,并且提供了可能导致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恶意行为。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的财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明、车辆证明等。再者,申请人还需要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具体指包括对被申请保全的财产、保全的方式、理由及申请人基本情况等。
除此之外,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还需要缴纳适当的保全申请费用。最后,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担保材料,确保在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所遭受到的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总的来说,官司请求财产保全需要申请人提供紧急情况或者一定的可能性的证据、被告财产的证明、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全申请费用以及担保材料。只有这样,申请人的财产保全请求才能得到法院的审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