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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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鉴于委托人因与某某人(被告)在某某法院某某案件中发生诉讼纠纷,为确保最终的执行效果,特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诉前财产保全事宜,并做出如下授权委托:
一、代为向有关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该法院依法对被告在本案中所持有的证券、银行存款等财产予以冻结保全,保全的财产价值应当不低于 xxx 元。
二、代为向被告送达法院的财产保全申请及裁定,并要求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保全义务。
三、代为在保全期间向被保全财产的持有人或者其他人通知保全事宜,并对保全事宜进行跟踪、督促。
四、代为对保全财产进行保全登记,办理有关手续。
五、特此授权受托人在办理诉前财产保全事宜过程中,如有必要与法院、有关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联系,签收有关文件,并就有关事项提出证明,还可以人民法院的委托代理律师参与协助办理。
六、因授权受托人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由委托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受托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授权委托书的要求办理诉前财产保全事宜,并在必要时请委托人参与或者共同办理有关事宜。
八、授权受托人保留通知委托人办理诉前财产保全事宜的权利。
九、本授权委托书自被委托人接到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