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法院:
本人系原告/被告(申请人),就本案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经审查贵院已经予以受理,并依法作出裁定。但考虑到案情的变化,本人特申请撤销此前的财产保全申请,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经过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双方已就涉及财产达成一致意见,对方已做出合法有效的承诺并提供足够的担保,能够确保本案胜诉后能够及时给付。
其次,原先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已经不复存在,财产保全的目的也已经达到,再行保全已经不再必要。
最后,为了不浪费法院的时间和司法资源,以及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本人特提出撤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贵院予以支持。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