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法院:
我系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故向贵院申请执行,特申请如下:
一、申请转移财产保全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申请贵院协助申请被执行人XX的相关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
2、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XX系XX公司的大股东,拥有大量股权,并且在XX银行有相当数额的存款,根据相关调查,被执行人目前有转移财产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等可能,导致申请人的债权得不到保障;(二)财产保全是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债权;(三)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债务人有可能会转移财产,导致申请人的债权得不到保障。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因申请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需要保全,不得提供财产数额金额。
敬希贵院审核批准,速办,谢谢!
申请执行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