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湖州地区的财产保全业务名录进行公示,现将公示如下:
1.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湖州市太湖路123号
负责人:李明
联系电话:0572-1234567
2.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大道789号
负责人:王红
联系电话:0572-9876543
3.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456号
负责人:张军
联系电话:0572-5432167
4. 湖州市长兴县人民法院:
地址:湖州市长兴县长兴路321号
负责人:刘芳
联系电话:0572-8765432
5. 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法院:
地址:湖州市德清县德清路234号
负责人:陈刚
联系电话:0572-2345678
以上公示内容为湖州地区财产保全业务名录,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满前向湖州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