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公积金财产保全申请书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三、申请事项
申请冻结被申请人在我市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的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具体账号信息见附件)。冻结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四、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 (具体事项) 发生纠纷,现正处于诉讼阶段,或已经判决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义务。申请人有充分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有资金,且已达到法定冻结标准。如果不对该资金进行保全,则可能导致申请人胜诉后无法执行判决或裁定,造成执行困难,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五、证据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被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3. 证明申请事由的证据材料(如起诉状、判决书、调解书等); 4. 证明被申请人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有资金的证据材料(如公积金缴纳凭证、对账单等); 5.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如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危险的证据等)。 ###六、申请程序及审查标准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冻结公积金财产保全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后,法院将依法审查。法院审查的标准包括: 1. 申请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2. 申请事项合法、有事实依据; 3. 保全措施与诉讼请求相符; 4. 申请人已提供担保;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法院审查后,如果符合保全条件,将裁定准予保全,并发出冻结通知书。 ###七、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 2. 申请人应遵守保全措施,不得转移、变卖或隐匿被冻结的财产。 3. 申请人不得滥用保全措施。如果因滥用保全措施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 申请保全措施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5. 本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表示申请人同意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