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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被执行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5-26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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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被执行财产保全

前言

被执行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时,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藏、毁损其财产,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控制和处置的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并保障申请执行人能够及时有效地实现胜诉权利。

适用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裁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毁损其财产或其他妨碍执行行为的。 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的,且有产生损害赔偿能力的。 申请执行人申请财产保全符合保障其合法权益的需要。

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划拨存款、冻结资金:对被执行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中的存款、债券等进行冻结,禁止其动用。 查封、扣押动产:对被执行人的动产,如车辆、设备等进行查封扣押,禁止其处分或使用。 查封、冻结不动产:对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进行查封冻结,禁止其转让或抵押。 禁止转让或处分其他财产:禁止被执行人将其他财产进行转让、出售、质押或赠与。 指定保管人或变价物品:对于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可以指定保管人进行保管或提请拍卖变价。

保全的期限和解除

被执行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如果在保全期限内无法执行或者保全措施不能达到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保全。

在以下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申请执行人不提供担保的。 申请执行人为虚假申请的。 保全的期限已届满。 执行的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继续保全不符合实际执行需要。

法律责任

被执行人违反财产保全措施,转移、隐匿、毁损其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担保不实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常见问题

谁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或者其他有权申请执行的利害关系人。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执行书、担保书、能够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毁损其财产或者其他妨碍执行行为的证据等。

执行财产保全后,被执行人能否转移财产?

被执行人在被执行财产保全后,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转移、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被查封的财产。

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未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为虚假申请、保全的期限已届满、执行的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

结语

被执行财产保全是执行程序中的重要措施,它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在实践中,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定,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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