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在作出判决前,对被告的财产采取扣押、冻结或其他措施,以防止被告转移或者变卖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的一种诉前保全措施。对于逾期被起诉的情况,申请财产保全是十分必要的,能够有效保障胜诉判决的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逾期被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在下列时限内提出: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讼时起30日内 采取保全措施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自保全措施采取之日起30日内逾期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申请财产保全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有证据证明有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如被告有转移、变卖或者隐藏财产的举动 有证据证明债权的成立 申请人不具有法定禁止行为能力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采取下列财产保全措施:
扣押、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汇票、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 查封、扣押被告的房屋、汽车、船舶、票据和贵重物品 责令被告提供担保财产保全的效力从法院裁定之日起生效。在财产保全期间,被保全财产不得转移、变卖或者隐藏,否则人民法院可以处以罚款、拘留;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保全的解除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以下情况解除: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履行义务的 事实证明不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 人民法院认为解除财产保全不致影响债权实现的逾期被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收集证据,证明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的成立,如借条、合同等 提前准备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支付相应的保全费,一般为被保全财产价值的0.5%-1% 及时查询保全结果,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案例一:某甲向某乙借款100万元,到期后某乙催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获悉某乙起诉后,某甲将自己名下房产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让给其朋友。某乙得知后,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经审查,认为某甲转移房产的行为具有逃避履行债务的嫌疑,遂裁定冻结了某甲该房产的转让。
案例二:某丙向某丁借款50万元,后逾期不还。某丁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但某丙提供证据证明,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经审查,没有查封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遂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逾期被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对于保障债权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及时收集证据,符合法定条件,并注意相关注意事项,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可能性。同时,法院在审查财产保全申请时,也应依法审慎审查,既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要避免对被告的不必要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