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中或诉讼程序开始前,对可能面临诉讼或执行的财产采取的措施,以防止该财产被损坏、转移或处置,从而保全财产的价值和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如果权利人担心商标受到侵权或有其他损害的风险,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前财产保全。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查封、冻结商标侵权人的资产,以防止其转移或处置相关财产,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和判决的执行。
在诉讼程序开始后,权利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采取查封、冻结商标侵权人的资产、禁止转让或处分商标等措施,防止侵权人继续侵权或转移财产逃避责任。
要对商标进行财产保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权利人拥有合法有效的商标权利; 有证据证明被告侵犯了权利人的商标权或有其他损害的行为; 有证据证明商标价值面临被毁损、转移或处置的危险; 权利人已经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权利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商标所有权证明文件; 侵权证据; 商标面临被毁损、转移或处置的危险的证据; 其他证明材料;法院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
法院准予财产保全的,应当明确财产保全的范围、期限、方式和负责执行的人员。被保全的财产应当价值与被侵权商标的价值相当。
法院裁定准予财产保全后,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执行。被保全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
在以下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财产保全必要性的; 错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 申请人不按规定提供担保的; 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的; 案件已经审结并执行完毕的;对商标进行财产保全时,权利人要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采取行动:如果发现商标侵权或面临其他损害的风险,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防侵权行为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证据充分: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侵权事实、商标价值面临风险以及权利人已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 合理范围: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与被侵权商标价值相当,不能过度保全; 提供担保:申请财产保全时,权利人可能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按规定提供担保,法院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注意时效: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权利人在时效期间内未对侵权行为采取措施,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财产保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