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争议的、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财产进行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和判决得以执行的强制性执行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一方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或者毁损财产,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仅适用于当事人之间具有争议且该争议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情况。常见的适用范围有:
合同纠纷 债务纠纷 知识产权纠纷 侵权纠纷 婚姻家庭纠纷申请财产保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为本案当事人 申请的财产为争议财产 有证据证明申请的财产有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可能 申请财产保全不会对他人造成重大损害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审查:法院审查申请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做出裁定。 执行:如法院准予申请,委托执行机构实施保全措施,如冻结存款、查封不动产、扣押其他财产等。法院可采取多种财产保全措施,包括:
冻结存款 查封不动产 扣押动产 限制出境 禁止实施特定行为,如转移财产、Dispose of 资产等Property preservation may be lifted under the following circumstances:
申请人撤回申请 申请条件不符合 保全措施对他人造成重大损害 争议财产得到有效担保 法院认为不再有必要继续保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不得虚构事实或捏造证据。否则,可能会承担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
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诉讼保障措施。通过及时采取恰当的财产保全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当事人一方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或者毁损财产,保障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诉讼秩序,促进判决的执行。因此,当事人在遇到上述争议时,应积极考虑申请财产保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