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可能被转移、藏匿或毁损的财产采取临时性的措施,以保障债权人在诉讼中和执行判决前的合法权益。常见的财产保全措施包括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等。
XX律师事务所是广州市一家专注于财产保全业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经验丰富,擅长办理各类财产保全案件,成功率高。事务所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欢迎有需求的当事人咨询。
XX律师事务所官网YY律师事务所是广州市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涉足财产保全领域多年。律所拥有一支专业高效的律师团队,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财产保全法律服务。事务所的成功案例丰富,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
YY律师事务所官网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请求保全的财产、保全的理由和根据、证据以及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法院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审查。法院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保全请求是否合法、有无保全必要性、证据是否充足等。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裁定实施保全措施。裁定书应当载明保全的财产、保全的措施和期限。
保全裁定书生效后,法院应当委托执行机构执行保全措施。执行机构负责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
财产保全期限届满或者诉讼终结或者执行完毕时,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解除保全措施应当及时通知被申请人和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