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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保全财产
发布时间:2024-05-29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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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保全财产

什么是支付保全财产?

支付保全财产是指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在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或其他执行措施之前处于保全状态的财产。其主要目的是保障申请人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财产,使其不履行或难以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支付保全财产的范围

支付保全财产的范围包括被执行人名下的动产、不动产、债权、股票、基金、存款等有价值的财产。具体包括:

房产和土地,如住宅、商业用房、厂房和土地使用权等; 车辆,如小汽车、货车、摩托车等; 存款,如银行存款、支付宝余额和微信余额等; 债权,如应收款项、借款和票据等; 股票、基金和理财产品等; 其他财产,如贵重物品、古玩字画等。

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支付保全?

申请人或债权人可以申请支付保全的情形包括:

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民事诉讼案件,且申请人或债权人担心被执行人会转移或处分财产; 申请人或债权人已经取得生效的法律文书,且被执行人没有自觉履行; 被执行人有转移、处分财产或者实施其他逃避执行的行为。

申请支付保全的程序

申请支付保全的程序如下:

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保全申请书》; 人民法院审查《支付保全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予支付保全; 准予支付保全的,人民法院制作《支付保全裁定书》,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其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可以对《支付保全裁定书》提出异议或申请撤销。

支付保全的效力

支付保全自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之日起生效。支付保全的效力包括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者处分财产以及中断诉讼时效。在支付保全期间,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其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处理。

支付保全的解除

支付保全可以由人民法院裁定解除。解除支付保全的情形包括:

申请人或债权人撤回申请;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终结; 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人民法院认为继续实施支付保全措施没有必要的。

支付保全的注意事项

申请支付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人或债权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处分财产或者实施其他逃避执行的行为; 申请支付保全不能滥用权利,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要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材料,否则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在支付保全期间,被执行人可以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措施提出异议或者申请撤销; 支付保全不能影响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支付保全是一项重要的财产保全措施,既保障了申请人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申请支付保全时,应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合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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