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又称财产扣押,是一种诉訟中的保全措施,指在诉讼中,为制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变卖其财产,或因其已实施这些行为造成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受损,而采取的扣押、冻结、查封、扣留其财产的措施。财产保全的目的是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变卖其财产,从而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如下:
必须是因民事执行而申请,而不是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被执行人必须具有可供保全的财产。 申请人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法院实施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有:
扣押:对被执行人的动产、权利凭证和有价值证券等进行扣押。 冻结:对被执行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债权和其他财产权益进行冻结。 查封:对被执行人的不动产进行查封,禁止其进行买卖、出租、抵押等行为。 扣留:对被执行人正在使用的交通工具和生产工具进行扣留,禁止其使用。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条件如下:
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的。 人民法院认为案情发生变化或者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 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的。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的。证据保全,是指在诉讼中,为防止证据灭失或毁损,人民法院或当事人申请保全 evidence,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为案件公正裁判服务的 процессуальное действие。
证据保全的条件如下:
证据可能灭失或损毁的,或者有利害关系人正在灭失或毁损证据。 申请人必须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证据与诉讼有关,且保全证据的必要性大于证据保全带来的损害。 法院认为有必要进行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的方式有:
提取:对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进行提取。 复制:对不易移动的物证进行复制,如房屋、汽车等。 扣押:对不易移动且可能灭失的物证进行扣押。 拍照、录像:对现场情况或者不宜提取、复制的证据进行拍照、录像。需要注意的是,证据保全的范围有:
诉讼中存在的证据材料。 与诉讼相关的证据材料。 法律允许保全的证据材料。证据保全措施的解除:证据保全措施解除的条件如下:
申请人申请解除的。 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保全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 执行完毕 или有事实证明申请证据保全不必要。需要注意的是,证据保全与财产保全是两种不同的诉讼保全措施。财产保全是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变卖其财产,而证据保全是为了防止证据灭失或毁损。财产保全的范围是能够执行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而证据保全的范围是与诉讼相关的证据材料。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条件是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的、人民法院认为案情发生变化或者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的、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的;而证据保全措施的解除条件是申请人申请解除的、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保全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执行完毕或者有事实证明申请证据保全不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