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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财产保全可以
发布时间:2024-05-30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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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财产保全可以

判决后何种财产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判决后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产包括:

判决确定的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尚未判决确定的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人依法必须履行判决、裁定的财产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的财产 判决后新取得的财产

判决后财产保全的申请和审查

申请主体

判决后财产保全的申请主体可以是:

胜诉的判决当事人 判决确定的债权人 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主体

申请条件

申请判决后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执行依据 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或者采取其他方法逃避履行判决的行为

申请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立即审查,并结合以下因素做出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决定:

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备性 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和诚信状况 财产保全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对被执行人的影响

判决后财产保全的种类和方式

判决后财产保全的种类包括:

查封 扣押 冻结 拍卖

财产保全的方式包括:

银行存款冻结 车辆、房屋等动产、不动产查封 建设工程、土地等在建工程和土地的查封 股权、债权等无形资产查封

判决后财产保全的效力与异议

效力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会在执行依据上予以登记。财产保全措施自登记时生效。

异议

被执行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财产保全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异议,并及时作出裁定。

判决后财产保全的解除和执行

解除

判决后财产保全可以由以下情况解除:

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或者提供担保 执行标的物被执行完毕或已不复存在 人民法院认为有其他原因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执行

判决后财产保全的执行方式为公开拍卖、变卖或者其他依法处置方式。

总结

判决后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特定措施,以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毁损其财产,确保生效判决得以顺利执行。判决后财产保全的申请、审查、种类、方式、效力、异议、解除和执行等事项由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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